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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致全市青少年的倡议书——缅怀英烈 文明祭扫

发布时间:2020-03-31   |  来源:忻州日报


广大青少年朋友们:

  清明祭故魂,追思托真情。清明节是缅怀先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它有着源远流长的文化内涵,凝聚着民族的精神追求,包含着阖家团圆、共叙亲情之意,更包含着追思前贤、缅怀英烈、继承遗志的传统。今年的清明节,正值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也是护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根据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增强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定》,为秉承传统,移风易俗,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祭扫,营造文明健康、安全有序、节俭环保的节日氛围,在此,共青团忻州市委、忻州市少工委向广大青少年朋友们发出倡议:

  传承情怀,缅怀故人。深厚的家国情怀是一个个体乃至一个国家发展进步的坚实精神力量,我们要缅怀亲人、寄托哀思,也要不忘英烈、传承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优良的革命传统,将对故人和英烈的缅怀转化为工作、生活中的前进动力,传承美好品德,矢志不渝前进。

  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在广大青少年中以“空中课堂”等适当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文明祭扫意识,养成文明祭扫习惯;通过中华英烈网、忻州文明网、文明忻州公众号、忻州随手拍网上纪念馆等平台,参与到“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活动中,以网上签名、寄语、献花等方式进行网上祭奠。

  创新形式,“云”寄哀思。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拓展内容形式、创新活动方式,发挥广大青少年的积极性和想象力,以“云诗会”“云写作”“手绘英烈”等云祭扫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以身作则,示范引导。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和广大青少年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我市清明期间全面禁止城镇街道、野外祭祀用火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墓区,不在街道焚烧祭祀用品。积极推进分散祭祀、家庭悼念、异地追思、敬献鲜花、网络祭扫等绿色低碳祭拜形式,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争做健康文明、低碳祭扫之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文明祭扫、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把祭扫活动转化为怀念先辈亲人、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时代新风的文明行为,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安全文明环保的祭祀新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生态环境保卫战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忻州市委 忻州市少工委

2020年3月30日

[编辑: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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