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贫家庭是否具备申请低保的资格?

发布时间:2019-10-28   |  来源:忻州随手拍

  有拍友反映:

  因病致贫的家庭,家庭成员中只有一个人领退休金,每月1200的收入。这种情况是不是就不具备申请低保的资格?

  忻府区人民政府回复:

  拍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已反馈至民政局落实,现答复如下: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第四条规定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编辑:李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