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5   |  来源:忻州日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五台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根据4月4日上午省“三个专项行动”调度会议安排,现就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护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坚决落实“三严禁”。即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祭祀烧纸钱、放鞭炮;严禁把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林区、草原、景区(包括林区、草原、景区内的工作人员、居民也不得野外用火、抽烟)。

  二、认真落实“三个划定”。各地要按禁火令要求,认真划定禁火区、禁止野外用火区;认真划明管理网格;认真划定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制。

  三、扎实落实“三个明确”。对每个网格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都要明确工作任务、担负责任和授予权力。

  四、切实落实“三个加强”。要加强关口把控,认真落实山口、路口、坟头的责任人;要加强巡逻巡查;要加强应急处理能力。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不间断巡逻巡查,把隐患处理在萌芽阶段、初始状态。

  五、坚持“每火必查,每案必究”。对每起火情、火险、火灾都要彻查,并依法从严处理,公开曝光,以儆效尤。既查处直接责任人,又查处间接责任人,还要查处监管责任人。

  六、搞好人工增雨。随时准备在气候条件适合时实施人工增雨,特别要把握好4月8日—9日、18日—20日两次降雨过程。

  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要发挥好基层组织的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发动群众排险、设卡、守点,实现村自为战,推动移风易俗,实现化风成俗,不仅自己不野外用火,而且坚决阻止外来人员野外用火。

  八、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机构改革后面临的新情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配足应急装备,提升战斗力。特别是要大力提升一线指挥员的指挥能力、战斗能力、实战能力。

  九、真正理顺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决定成立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坚决按党委的决定办。尚未成立的,要不等不靠,迅速成立县(市、区)政府防火指挥部,由县(市、区)长任总指挥,切实把责任担起来,并迅速到位,靠前指挥,做好工作。

  十、着力加强值班值守、明察暗访。各县(市、区)、开发区、五台山景区党政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人员必须全部在岗,外出人员必须全部返回。乡村干部一律不离开乡村。真正做到市级干部包县,县级干部包乡,乡级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户,每户管好自己的承包地、承包林以及自家的坟头,并完成村里交办的任务。特险期结束后进行调休,确实无法调休的按规定发放无公休工资。

  同时,要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加气站、油气管线、电力线路、民爆品仓库、文保单位、学校、养老院、高层建筑等消防工作。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编辑:李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