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新增3处摄像头,抓拍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09-08 | 来源:忻州日报
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本辖区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
本次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时间自即日起,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结束,高速五支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摄录取证及查处,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支持与配合。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
2023年9月5日
[编辑:刘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