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9 | 来源: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月18日0—24时,共报告新增本土病例329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187例,涉及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疫情仍在高位流行。特别是4月13日至今,太原清徐、朔州应县、晋中榆次和太谷、忻州市繁峙等多个县区相继出现快递从业人员疫情。为做好“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维护好忻州人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坚决守牢不发生疫情外溢和隐匿性传播底线,忻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及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4月4日以来有湖南省邵阳市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社区(村)、法人单位要加大对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排查力度,严格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一)对7天内有重点涉疫地区和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7天内有除重点涉疫地市外其他外省市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要实行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加强通风。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和本地无居所者,按风险高低实行集中隔离或入住“健康驿站”隔离;
(三)境外入境人员,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返忻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返忻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旅客要在交通检疫卡口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主动进行检疫信息登记,未纳入“两码”(山西健康码、山西场所码)管理的人员不得出站。
四、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继续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被赋为“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告。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在接收境外、国内涉疫地区邮件或者货品时,要加强科学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尽量在户外拆件,不带外包装回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喷洒或擦拭表面,做到每一面完全湿润,确保全方位消毒;对邮件、快递物品可用消毒剂、热力消毒等方式进行消毒,或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处理完后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认真清洗双手或手消毒,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
七、积极主动接种疫苗。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在预防感染,特别是降低重症和死亡方面效果显著。同时按程序开展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可以使抗体水平迅速增长,从而提高疫苗免疫效果。目前我市已启动18岁以上人群序贯免疫接种,请公众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者尽早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八、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