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省疾控中心再发提示

发布时间:2022-04-13   |  来源: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

2022年4月11日0—24时,全国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25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295例,连续7日全国单日新增病例超过2万。山西忻州、大同、太原、晋中、临汾、运城、阳泉多地发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维护三晋人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如下。

一、履行公民义务,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公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出省,减少跨市流动,如确需出行,请随时关注健康码、行程卡状态,做好个人防护,准确、全程记录活动轨迹。近期,要停止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防控原则。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转发各种“小道消息”。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居民要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的管控要求。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隐瞒接触史,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公众持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三件套”。外出时,遵守预约、限流规定,配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坚持“人物同防”原则,接收邮件和快递时,落实先做防护再接收、消毒静置再使用、拆完邮件要洗手、包装处置要规范、异常情况早报告“五要求”。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接种新冠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8岁以上人群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编辑:懿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