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08   |  来源: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高位流行,国内的疫情仍呈局部散发和规模性聚集并存特征。为全面检验和提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组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22年1月8日-9日。

二、演练地点

由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随机抽取社区(村)组织实战演练。

三、注意事项

(一)演练模拟真实场景设置,届时现场设置警戒线,演练区域内除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只进不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需要对实战演练区域周边道路适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确需出行的市民朋友请提前安排出行时间、规划出行线路,积极主动配合演练。

(二)实战演练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要求:

1.携带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全程佩戴好口罩,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2.在核酸采样检测点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离。

3.老幼病弱及行动不便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由采样机动队负责上门采集核酸。

4.本次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采样24小时后居民通过支付宝国务院客户端、健康码等多种形式查询检测结果,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满48小时者暂不采样。

6.采样前半小时不吸烟、饮酒、嚼口香糖;采样完成后,迅速佩戴口罩离开现场。

(三)实战演练区域内的市民朋友要听从指挥、服从演练需要;不参与演练的市民朋友请勿围观,避免拥堵和发生意外;不要将演练现场拍摄发布上网,不造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演练,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因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给广大市民朋友的出行、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给予配合、理解和支持!


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编辑:刘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