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8 | 来源:忻州日报
近日,记者从忻州市医保局获悉,依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立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继忻州、太原两市实行取消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政策后,从7月1日起,忻州、太原、晋中、阳泉、吕梁等五市均取消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至此,山西中部城市群实现了五地就医购药一体化服务,为忻州市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便利。
针对忻州市群众因地理相近、交通便利、医疗优势、就医习惯等,在太原看病就医人次较多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市委、市政府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市医保局充分调研、反复论证,从两方面优化了异地住院就医服务。一是自2022年9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就医需求,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忻州、太原两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择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再办理住院转诊(备案)手续,跨两市住院参保人员按照参保地区省内异地住院就医待遇政策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二是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异地就医不需要备案,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重实践、办实事、保民生的方针,立足方便群众异地看病就医购药、优化区域协调发展布局等一系列民生问题,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市医保局主动作为、对接协作、积极推动山西中部五市就医购药一体化政策落地。从今年7月1日起,忻州与太原、晋中、阳泉、吕梁五市同时实行就医购药一体化免转诊(备案)手续服务,实现了山西中部城市群医保服务一体化。忻州市与其他四市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就医需求,在山西中部城市群范围内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行选择享受普通门诊住院就医,不需办理相关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按照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高血压3级(极高危)、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等5种门诊慢特病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定治疗机构为市外(省内)和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经参保地认定病种并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后,五市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这些利好政策极大地方便了忻州和四市参保群众在省城太原及其他中部城市看病就医,对促进山西五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徐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