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2 | 来源:黄河新闻网
金秋十月,一大波新规悄然“上线”,涉及交通出行、粮食安全、校外培训等。
山西↓↓
山西调整高速公路限速值
近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限速值的通知》,决定自10月1日起,对全省高速公路限速值予以调整。调整后,全省高速公路限速值为100和120公里/小时的里程占比93%,提高了9个百分点;限速值为80公里/小时的路段占比7%。
新的土地指标交易调剂办法施行
10月1日起,《山西省土地指标交易调剂办法》施行。《办法》明确,土地指标交易调剂以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为载体,除提质改造后产生的新增粮食产能指标外,其他指标不可单独交易。
《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施行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省定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降低
日前,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省定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的通知》。自10月1日起,国产药品再注册费每品种由8928元降为4400元。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每品种由25389元降为12600元,变更注册费每品种由9765元降为4800元,延续注册费每品种由9765元降为4800元。国产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改为备案事项,不收注册费。
全国↓↓
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新版《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完善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增加了建立监测机制、推广使用绿色仓储技术等要求。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公务用车控制数、配备标准、配备更新程序、使用和处置管理、监督检查等全流程进行了规定,强调要加强越野车、租用车辆等特殊事项管理,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超数量配备车辆等12个“不得”的管理要求。
整治“转线上”“转地下”等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施行,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3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网约车人车不符等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交通运输部施行新规,10月1日起,货车超载致车货总重超100吨,网约车车辆、驾驶员线上与线下不一致等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