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6 | 来源:忻州日报
不断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发挥财政对民生福祉的兜底、保障、普惠作用。今年以来,忻州市财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所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保障民生各项政策,为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保障。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81亿元,其中,民生支出达到173.5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民生支出占比连续6个月保持在80%以上。
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四个不摘”政策要求,保持财政投入稳中有增、力度不减,2023年财政下达衔接资金13.8亿元,较上年增加0.72亿元,增长5.5%,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支持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支持就业、培训政策落地,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下达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积极支持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发放,全力助推高质量充分就业。
支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18元提高到123元,城乡低保家庭中8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由50元提高到70元。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74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农村低保补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孤儿养育补贴等方面。市级财政配套支持1273.86万元,为全市登记在册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发放“爱心消费券”。
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忻州市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650元/年提高到720元/年,初中由850元/年提高到940元/年,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增加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0元/年提高到300元/年。及时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特岗计划、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积极促进乡村教育发展。
支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坚持把文旅产业作为重点产业扶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统筹下达资金近1.12亿元,大力支持农村文化建设、戏曲进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全市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免费送戏下乡和文艺进景区、周末大戏台等演出以及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宣传推广,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助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提升住房保障水平。落实忻州市延续实施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36条措施至6月底政策规定,拨付各项购房补贴资金十批次,惠及2276户购房居民,及时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王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