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四部门关于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  来源:忻州日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文旅局,五台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旅游发展局:

“五一”假期临近,旅游市场复苏势头强劲,民众出行需求释放、市场消费预期全面提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旅游消费回暖升级,保障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责任,积极行动,履职尽责,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及早发出提醒告诫,督促各景区、景点、经营门店履行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二、守法经营、规范秩序

一要严格规范旅行社及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各地文旅局要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发挥各方面合力,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要坚持源头治理、抓早抓小,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部署。要坚持综合执法与信用监管相衔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认定、实施信用管理措施。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不以不实价格招徕游客,不以不实宣传诱导游客。压实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在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与游客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并及时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要多渠道提醒游客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对超低价的旅游产品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二要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各地文旅局要加强导游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导游专业水平与服务质量;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辱骂游客、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向游客兜售物品、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等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健全执法保障。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优先选派服务质量好,业内认可度高的导游,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督导,要求导游落实“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三要严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为。各地商务部门要落实住宿餐饮行业管理责任,督促住宿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旅游景区、饭店、民宿等场所的服务质量。

四是严格规范价格行为。各地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对当地旅游景区、景点的相关价格行为进行指导规范,督促景区、景点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范门票、停车场等服务秩序,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捆绑销售、强制消费、借机涨价或变相涨价的行为;要密切关注节假日市场价格变化,加强监测分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要第一时间预警,并做出相应措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是严格守好安全底线。各级各部门要紧盯重点领域,狠抓大型娱乐设施、景区索道、食品药品等安全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开展人员流量管理等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三、加强值守、及时处置

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报道和社会舆情信息,加强预警监测和分析研判,指导各类旅游经营单位完善舆情处置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扎实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做好各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忻州市商务局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6日


[编辑:刘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