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3 | 来源: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第35号)
12月3日,宁武县新增4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系闭环管理、区域协查和集中隔离人员,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64,系河北省阜平县货车司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5,系大同市灵丘县货车司机病例62同行车辆司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6,系朔州返宁学生病例61的家长,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7,系繁峙县货车司机,神池县推送跨区域协查人员,在宁武县无轨迹。
货车司乘人员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通保畅优化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晋保通保畅办发〔2022〕52号)要求。对来自省内高风险区入(返)宁的,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行现场核酸检测,持《通行证》的直接放行;未持《通行证》的,由货运企业、个体车主、收发货单位履行在宁期间全程监督责任,落实“点对点无接触装卸”、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对有省外行程入(返)宁的,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保通保畅码”、第一落点核酸后,落实抵宁后前5天单人单采“5天5检”。对来自省外高风险地区持《通行证》的,由货运企业、个体车主、收发货单位履行在宁期间全程监督责任,落实“点对点无接触装卸”、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对未持《通行证》入(返)宁的,“点对点”转运,实施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要求。严格执行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报告监测结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禁止外出,做到单独居住,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共同居住人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要求执行到位。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有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要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接触后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等防护措施。
广大居民要提高警惕,主动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不外出、不聚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主动监督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行为,形成全民抗疫的良好氛围。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涉疫动态信息以微信公众号“宁武你好”、宁武电视台等县内媒体平台发布为准,敬请关注。
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