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调整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6号)

发布时间:2022-11-16   |  来源:岢岚县融媒体中心

截至10月15日24时,岢岚县四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1月16日10时起,有序调整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1月16日10时起,有序恢复县内生产生活秩序,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除文化娱乐、体育休闲、保健养生场所外,其他各类经营场所、由行业或属地主管部门验收批准后,有序开放运营。

二、结合全县疫情防控形势,坚决守牢“外防输入”大门,继续保留县域内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出口等交通检查卡口,从严落实来岢返岢人员管控措施。

三、因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多地发生校园疫情,各位学生(幼儿)及家长非必要不离岢、不聚餐、不聚集,不和县外来岢返岢人员接触,在生产生活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四、广大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本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出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保持一米线;各营业场所对发现的“两码”异常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发生地往返隆人员进行严格排控,发现后第一时间向防疫排查管控组进行举报。

五、全县各类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必须按照规定频次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报告、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医,禁止带病上岗。

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察人员要按照社区管控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对不遵守防疫要求的人员管控期满后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形势实时调整,并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请广大居民朋友们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岢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

[编辑:懿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