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3 | 来源:黄河新闻网忻州频道
黄河新闻网忻州讯(记者付秋杰) 记者从定襄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该县在2022年11月2日20时50分收到忻州疾控新冠防协查函关于新疆返回途经定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张变某的信息后,立即对榆次区阳性病例张变某密接(同行)人员张树某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2022年11月3日对其进行核酸检测时,张树某初筛为阳性病例。
疫情发生后,市、县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和环境消杀等工作,对二人的接触人员和行动轨迹进行流调、排查、管控、检测等工作。现将张变某、张树某的行程轨迹报告如下:
张变某活动轨迹:
11月1日22时左右驾驶晋HL6591货车从原平大营高速口驶出;途径G108、G337,于23时51分进入定襄县腾达货车场(永旺物流对面)停车,并与门房人员有短暂接触,于23时58分驾驶小汽车(晋H6E333)离开,回到和谐小区(回家休息);
11月2日9时07分左右在和谐小区门口采集核酸;
9时20分左右驾驶小车到达定襄县人民医院核酸采集点(原体委院内)进行核酸采集,采集后与医院保安有接触;
9时40分左右驾驶小车到达腾达货车场,将小车停下后,驾驶货车离开;
10时左右在定襄县外环高速路边双钱之星轮胎店内修车,与两名修车人员有接触;
10时40分驾驶货车离开双钱之星轮胎店;
11时03分离开定襄。
张树某活动轨迹:
11月1日22时左右乘坐张变某驾驶的晋HL6591货车从原平大营高速口驶出;途经G108、G337,于23时51分进入定襄县腾达货车场(永旺物流对面)停车;
11月2日0时27分左右乘坐张变某驾驶的晋H6E333车辆回到家中(畜牧局宿舍);
8时30分左右从家中步行离开,赴西关新村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采集,随后返回家中(定襄县畜牧局宿舍),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8时56分左右骑电动车从家中离开,9时07分左右到达惠民西医诊所,期间接触4人(医生及医生爱人、一名患者及患者陪侍人员),11时00分左右离开诊所回到家中(畜牧局宿舍),其余时间未外出。
请在(11月1日23时50分至11月2日11时03分)与两位阳性病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县防控办报告,按照工作人员要求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定襄县疾控中心电话0350-6022063。
在此,本网提醒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随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勒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出入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落实扫码、测温、常态核酸检测等措施。再次提醒在外人员,非必要不返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