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8 | 来源:忻州日报
乡村振兴,巩固为基,“两业”为重,增收为要。为扎实有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忻州市制定出台《关于支持脱贫人口增收的三十条措施》,打好富民产业“特色牌”,完善就业帮扶“政策包”,打通消费帮扶“供销链”,织密兜底保障“防护网”,打出政策举措“组合拳”,按下群众增收“快进键”,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势头向好、稳中有增。
打好富民产业“特色牌”带动增收。忻州市加大财政投入和对小额信贷的支持力度,提高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积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好用足再贷款展期、追加贷款等小额信贷政策,带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扩大农产品价格险、灾害险的覆盖面,鼓励发展新型险种,落实好“晋忻保”农业风险保障作用,确保实现应赔尽赔、应赔快赔。采取政策奖励、以奖代补等措施强化对乡村特色产业、庭院经济、规模种养业和设施农业的支持力度,落实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健全产业帮扶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主体与农户合作方式,促进企业增产增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对经营性项目资产精准施策,加强资产监督管理,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脱贫户增收。
完善就业帮扶“政策包”促进增收。落实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劳务中介机构奖补等各项奖励补贴政策,有效减轻企业成本,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兑现生态帮扶政策,退耕还林农户补助按时足额拨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且未实现就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发挥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各类企业主体带动作用,明确就业完成指标,细化补贴补助要求,实行阶梯式奖补,激活企业主体带动群众增收的内生动力。借助金融支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的生产性投资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贷款等信贷支持政策。
打通消费帮扶“供销链”助力增收。落实“十进十销”措施,“十进”任务单位的食堂、内部商超与脱贫县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明确食堂食材年度采购份额最低预留比例。将各级帮扶单位年度工会福利采购帮扶县农特产品金额列入年度预算,帮扶单位及驻村干部包销帮扶村农特产品,包销情况纳入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核。强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市县两级帮扶超市网点建设特别是行政集中办公区帮扶超市网点建设,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建立省际脱贫地区农特产品销售渠道。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县、脱贫户农特产品。对建设运营脱贫县特色产品网上销售专区的企业进行奖补。继续实施“爱心消费券”政策,向特困人员、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每人1500元的“爱心消费券”,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织密兜底保障“防护网”保障增收。落实兜底保障补助提标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同步调整特困供养标准。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分类施策,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读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给予省级彩票公益金5000元补助。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灾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解决过渡期内基本生活困难。落实防贫保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忻保障”防贫政策,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因“三保障”、因饮水安全、因灾、因意外事件出现大额支出,分情况进行阶梯式补偿。每年年底,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在享受各项政策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省定防返贫监测标准指导线的,对差额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