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6 | 来源:五寨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1号)
2022年10月15日下午,五寨县在对重点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10月16日凌晨4:30经忻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病例1:刘某某,男,34岁,湖东电力机务段火车司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石某,男,22岁,湖东电力机务段火车司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两人在五寨活动轨迹相同,具体如下:
10月13日,13:00店坪交班入大新公寓;21:20大新出勤到五寨。
10月14日,03:00左右在五寨万通煤台与李某某交接工作;7:20五寨铁路公寓进行退勤打卡,停留约30分钟;8:00步行到五寨大酒店登记入住,无外出;8:30以重点人群进行集中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上下午均为阴性。
10月15日在五寨大酒店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均已转入忻州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五寨县已启动应急机制,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密接排查、环境消杀等疫情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或与上述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村(社区)报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为自身健康安全,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五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