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用好考核指挥棒 激发治理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2-08-12   |  来源:忻州日报

自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曲县结合实际,以干部实绩考核为突破口,完善干部日常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试行)》,实现干部管理精细化,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明确三个重点,确保责任压实。明确考核主体。实施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在多方征求意见、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拟定,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实施;考核评议中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有机结合,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提出领导班子成员星级评定建议;同时评议结果均要征求县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明确考核对象。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动全县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明确考核内容。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结合领导干部各自分工情况,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合理确定每名干部考核评议内容。

规范三个步骤,确保程序走实。考核评议按照“实绩纪实公示、组织星级评定、年终考核测评”三个步骤进行。实绩纪实公示。每季度的第一周内,领导干部结合个人实际工作填写《科级领导干部季度实绩清单》,确定个人考核内容,在单位公示栏进行集中公示。组织星级评定。每季度末,单位党组织开展星级评定,以班子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为依据,根据测评打分情况和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或承担指标任务完成情况,集体研究提出领导班子成员星级评定建议。年终考核测评。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召开述职大会,开展民主测评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对副职述职进行点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核实实绩完成情况,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评定提出综合性评价意见。

制定三个标准,确保结果真实。星级评定标准。科学设置正职、副职、其他三类干部分值比例,结合干部分管工作或承担指标任务在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考核中季度排名等情况进行合理加减分,确定最终得分并按照对应分段赋予干部1-5星的星级评定。考核述职标准。科级领导干部统一采取“332”实例述职法汇报工作完成情况,“3”指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三项主要工作;“3”指品行修养、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三方面表现;“2”指自己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和需要继续提高的一个方面。结果运用标准。明确三个挂钩,将干部星级评定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干部提拔使用、干部绩效奖金中的年度考核奖挂钩,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同时,对连续多次评为低星级的干部采取提醒、诫勉、免职、转任职级或降低职级等方式惩处,通过正反两方面举措,激励干部立足岗位积极奉献。

[编辑:懿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