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8 | 来源:忻州日报
近年来,河曲县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强化考察掌握、严肃问责追究、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制度为重点,着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强化考察掌握,提人知情、提情知人,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打好基础。建立动态考察机制,发挥年度考核“预警”作用,对各项指标排名落后的部门及时组建调研组深入考察了解,对履职不力、不胜任领导岗位工作的及时调整,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去年换届后,县委组织部组建调研组对全县11个乡镇、62个县直机关单位进行全覆盖调研,全面掌握了解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岗位履职表现。强化与纪检、政法、公、检、法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联络,加强对干部考察审核,为选人用人提供保障。坚持开展以“查档案、查民意、查业绩、查线索、查案件”为主要内容的“五查”工作,前移选人用人审核关口,选拔任用干部时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廉政鉴定意见“双签字”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把好选人用人“入口关”。
强化问责追究,聚焦重点难点,动真格把不胜任不作为不规矩的干部调整下去。通过考察调研、信访举报等途径了解到的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实施细则》规定的12种情形,在调查核实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采用书面方式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项函询,要求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经调查问题属实的,联合纪委监委严肃问责追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委组织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教育。近年来,共提醒谈话33人,充分起到了教育、警示、告诫的作用。严格按照调整干部程序,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原则,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0种情形的干部,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进行调整。近年来,全县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6名;对5名表现不佳的干部进行问责追究。全县干部呈现出信念坚定、务实进取、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新风貌。
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以“上”的动力、“下”的压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制定《河曲县科级干部实绩评议办法(试行)》,按照“年初确定目标、每月纪实公示、季度星级评定、年终考核测评”的程序,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科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实绩评议。目前一季度考核评议已完成,共评议科级领导干部312人。综合运用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议、公务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等各类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星级评定三星级以下等次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2021年经各类考核评选出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先进乡镇4个、先进单位6个、优秀干部30名,并召开了表彰大会,在全县营造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河曲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不断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忻州市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合理容错实施办法》,为干部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许晓斌 李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