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4 | 来源:山西疾控中心
2022年3月3日,河北省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5例(邢台市4例、石家庄市1例),河北与我省5市13县毗邻而接,是我省的“东大门”,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保障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提示如下。
一、立即主动报备。请2月17日(含)以来有河北石家庄市和邢台市、2月16日(含)以来有河北邯郸市旅居史的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与已公布的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落实属地相关防控措施。
二、立即核酸检测。省外入返晋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抵晋后48小时内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
三、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请公众牢固树立“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日常生活中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措施。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并注意目的地的防控要求。乘坐公共交通或候车、候机时应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减少在密闭或空气不流通场所停留时间。
四、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目前,我省正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及3-11岁年龄组人群接种,需接种的群众请根据需要咨询当地接种单位后有序开展接种,共筑人群免疫屏障。
附:其他需主动报备人员名单
2月17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吉林吉林市昌邑区,丰满区;
2月17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浙江温州市苍南县;
2月1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
2月1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街道、石泉街道,松江区九里亭街道;
2月1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2月2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黑龙江佳木斯市向阳区;
2月2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海南三亚市海棠区;
2月18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北京丰台区、通州区、经济开发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顺义区;
2月1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山东青岛市黄岛区;
2月1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东中山市坦洲镇;
2月1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黑龙江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2月10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天津市东丽区、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
2月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云南临沧市镇康县;
2月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区;
2月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东东莞市大朗镇、虎门镇、常平镇;
2月7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湖北武汉市江岸区、武昌区、汉阳区、硚口区、东湖高新区、洪山区、青山区;
2月6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四川成都市温江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成华区万年场街道;
2月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
2月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内蒙古包头市;
2月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
2月2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
2月1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1月2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东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