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拟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16   |  来源: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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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忻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忻州市拟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现向社会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忻州城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 

(二)收购价格 

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二)房源条件 

1.位置合适。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基本配备、生活配套相对完善。 

2.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忻州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以70-120平方米为主)要求。 

3.手续齐全。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手续,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二、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3.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4.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

5.参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信息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其他事项 

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联系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1号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5室 

联系方式:0350-3023453

邮件:xzzfk0350@163.com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编辑:刘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