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推进全市涉疫药品保障供应和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8 | 来源:忻州市场监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五台山风景区局,开发区分局:
近日,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相继查处囤积涉疫药品不及时对外销售,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为有序推进全市涉疫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迅速核查相关问题线索,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零售环节涉疫药品监管。加强对防疫用药品购进渠道、存储规范、合规经营、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督促药店积极备货、保供稳价,严厉打击捆绑搭售、囤积药品不及时销售、不进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帐外销售、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涉疫药品市场秩序。
二、建立重点药品监测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局要全力做好防疫药品保障供应工作,及时监测、了解和掌握辖区内零售药店20种新冠病毒治疗常用药品的库存和销售情况,重点关注药品销售异常增长情况,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假劣药品的,要及时查清流向,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鼓励引导群众合理用药。引导零售药店设立防疫用药品专柜,主要用于存放、销售防疫用药品以及人民日报推荐的108种功能主治相近的新冠病毒防治药品,科学有效引导和服务群众用药需求,切实缓解当前个别药品购买紧张的局面。
四、畅通药品质量和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关注医药用品价格动态,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药品质量和价格投诉举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消费权益。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7日
[编辑:懿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