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5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07   |  来源: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第38号)

12月5日22时至6日22时,宁武县新增5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跨区域协查人员和集中隔离人员,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76,女,系朔州返宁学生家长,宁武县阳方口镇阳矿生活区居民,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病例77,男,系河北省定州市人,主动报备,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病例78,男,系宁武县东寨镇修车工,属主动就检发现。

病例79,男,系宁夏返宁学生,天池苑居民,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病例80,男,系货车司机,属跨区域协查人员。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要求。严格执行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报告监测结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禁止外出,做到单独居住,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共同居住人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要求执行到位。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有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要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接触后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等防护措施。

广大居民要提高警惕,主动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主动监督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行为,形成全民抗疫的良好氛围。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编辑:刘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