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30 | 来源:宁武融媒体中心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宁武县坚持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国家“二十条”、省“三十五条”有关规定,在市委、市政府提级指挥和省市工作组的精准指导下,通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辛努力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宁武县疫情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区域核酸检测结果,经综合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阳方口镇从11月30日12时起,有序解除临时静态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入区域管理
解除区域临时静态管理后,提倡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跨区域流动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鉴于当前全国、全省及周边县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竣复杂,宁武县还有高风险区尚未解除,各交通卡口和场站继续严格查验外来车辆和人员。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区域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人员出入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环境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
2、区域内各类合法经营市场主体填写承诺书,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验收合格后,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恢复营业后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查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一律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3、区域内药店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一退两抗”药品的销售、登记及管理。
三、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1、区域内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严格落实“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倡导“婚事缓办、宴会不办、丧事简办”。
2、区域内广大居民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乡镇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四、严格落实报备制度
省内外涉疫地区入(返)宁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所在乡镇、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入(返)宁人员台账,认真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发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