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7 |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第37号)
为有效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忻府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11月18日在全区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18日上午7:00—12:00
二、采样地点
村(居)民各自所居住村(小区)就近设置的采样点(台)。
三、检测对象
忻府区域内除董村镇、西张镇、兰村乡、庄磨镇、忻口镇以外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注意事项
(一)居家隔离人员和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不进行现场采样。
(二)参与疫苗接种工作和72小时内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区内的居民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由采样人员上门采集。
(四)低风险区内的广大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全程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在本居住小区内采样,自觉有序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队,常态化排队等候的居民不得超过2户家庭成员,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五)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孕妇、婴幼儿及出行有困难人员等,请及时与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由工作人员上门采集。
(六)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请广大居民继续保持静默状态,积极配合做好此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