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6 |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在管控区范围内开展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3月7日(星期一)8时开始。
二、核酸检测对象
此次核酸检测对象为以下管控区范围内所有居民
1、云中南路以东,北同蒲铁路线以西,云河街东延以南,三角道以北(含田森汇对面大刀削面馆);
2、新建南路以东,云中南路以西,新建东街以南,长征东街以北(含东方红学校、金虎便利3170店);
3、和平东街南巷以东,新建南路以西,和平东街以南,花园街以北(含和平街七天酒店、金虎便利2819店);
4、新建南路以东,云中南路以西,和平东街以南,新云街以北(含曙光医院)。
三、采样检测地点
由相关街道组织居民在各自所居住村、小区就近检测采样。
四、注意事项
1、管控区内,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进行上门采样检测。
2、管控区内,72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参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3、采样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互相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在采样前半小时内不要进食,不要喝水。
4、实施分批次、分时段采样,避免人员扎堆聚集,确保核酸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对行动不便的特殊居民将安排专人入户采样。
5、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流动”要求,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6、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照顾好老人、孩子,听从社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检。
7、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并说明原因。
接受核酸检测是广大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