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29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28   |  来源:忻府区融媒体中心

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

关于11月29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第 58 号)

为有效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忻府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11月29日在全区范围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29日上午7:00——13:00

二、检测对象

忻府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及采样方式

低风险区村(居)民在各自所居住村(小区)就近设置的采样点(台)进行检测,采集方法为10:1混采。高风险区村(居)民采取“多户一管,每户成员必须在同一管,每管不超十人”的方式由采样人员上门采集。

四、注意事项

(一)居家隔离人员和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

(二)参与疫苗接种工作和72小时内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小区阳性病例所在单元的居民,由采样人员上门,以户采集;其他单元住户由社区人员组织有序下楼,在单元门口设置采样台,采取“多户一管,每户成员必须在同一管,每管不超十人”的方式采集。

(四)低风险区内的广大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全程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在本居住小区内采样,自觉有序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队,常态化排队等候的居民不得超过2户家庭成员,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五)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孕妇、婴幼儿及出行有困难人员等,请及时与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由工作人员上门采集。

(六)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做好此次区域核酸检测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编辑:懿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