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机动车可互换号牌 原车号牌可保留两年

发布时间:2019-05-07   |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钱龙)5月6日,记者从山西省交警总队获悉,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实行内容中提到的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将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

  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机动车号牌可以互换:同一车主名下同机动车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码。

  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这一项措施和以前有什么区别?

  以前想要办理车辆更换机动车号牌,需要在办理车辆转移或者注销后,一年之内向车管所提出申请。在机动车所有人使用该机动车号牌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并且车辆状态正常,办理完新车注册、转移登记或迁出相关手续之后,才能再次申请使用您的原机动车号牌。

  如果原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将系统收回不予保留。

  新政策实施后不仅简化了机动车号牌的互换规则,并且可以保留原机动车号牌二年。

[编辑:李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