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税务系统去年共减免抵退税款近十七亿元

发布时间:2019-01-30   |  来源:忻州日报

支持民营经济 服务农业发展 促进转型升级

  2018年,忻州市税务系统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认真落实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大众创业和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三农”发展和精准脱贫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着力把优惠政策的“含金量”转化为促进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使得纳税人的获得感不断提升。去年全市税务系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抵、退税款16.86亿元,用税收的“减法”赢得了企业发展和经济转型的“加法”,促进了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发展。

  脱贫攻坚是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产业的发展对农民脱贫致富至关重要。全市税务系统加大农业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对以“公司+农户”模式经营的农、林、牧、渔业项目,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并且进一步降低农产品增值税税率,加大减税力度,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市县两级税务局以“万名税务干部入企服务”为契机,派出税务干部深入乡镇、农村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帮助每户农业企业用足用好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共减免税款4.16亿元,大大减轻“三农”税收负担。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重要渠道。全市税务系统通过扩大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免征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等利好政策,逐步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为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营造出更为宽松的税收环境。全年在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共减免税款1.15亿元,提高了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市税务系统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进一步深入细致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特别是对新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宣传,及时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收优惠,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全年在推动我市公共事业发展、改善民生方面减免税款7.69亿元;在支持实体经济科学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方面减免税款2.13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优惠0.33亿元;在促进我市企业“走出去”方面办理出口退(免)税1.4亿元,充分发挥了税收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记者/杨峰雷 通讯员 /康文钧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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